靠北住宿

訂房時,明確告知入住時間15:00後,退房時間11:00前,本民宿明確告知不接受提早

訂房時,明確告知入住時間15:00後,退房時間11:00前,本民宿明確告知不接受提早,也不接受延遲退房等會有罰款的產生等規定,您同意了,所以選擇入住本民宿
入住當天不到15:00想要要求提早入住,被民宿拒絕了,退房當天又超過11:00延遲退房,自己延遲退房,不遵守民宿規定被酌收費用,卻表示民宿沒有提醒您們,沒有叫您們起床及退房
到底,民宿什麼時候有義務需要有叫客人起床和提醒退房時間到的義務呢?
真的很多妖魔鬼怪的鯛,可以將心比心嗎?
如果每一組客人都隨心所欲的時間想要退房才退房,那民宿到底如何整理房務,在時間內將房間整理完成給下一組客人呢?
您自己的延遲退房,本該付出代價,怎麼反而怪民宿房方沒有提醒您退房時間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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