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北博弈

7月初在交友軟體上認識這個人

7月初在交友軟體上認識這個人
自稱中國四川省成都市人
在香港投資公司工作
期間他誘騙投資(幾萬元)
後來我也淪為人頭戶
我的帳戶也變警示帳戶
諮詢律師說,收集資料證明自己跟他不是同夥
無罪機率比較大
報警時,也把LINE對話截圖當成證據
想請問各位
提款期間我並未離開我所在縣市
(車手跟我不在同縣市,不認識對方)
天天在上班,有GPS定位打卡機率
而且他的LINE沒有顯示ID,也被他封鎖
我也只有他的LINE,其他都沒有
一般這種案件大概要多久才會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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