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段可悲的愛情故事 故事是這樣的 剛開始認識 是女主角主動來加好友 後面無意間就聊著聊著 覺得這女孩心地不錯 當朋友也很好很貼心 她也給我大概訴說過 她跟前幾任為何會分手的狀況 那時候這是替她(抱不值) 也不曉得從什麼時候就這樣開始 慢慢的喜歡跟她聊天 慢慢的靠近 再慢慢的喜歡上這個女孩 慢慢的想跟她告白 總之這種慢 我實在受不了 所以在一個充滿浪漫的時間點當天 我很衝的就直接衝去她面前 跟她告白 但這是場惡夢的開始⋯⋯
這幾年拿的花的就不算了, 借妳的11萬,拖超久好不容易先收回7萬,因為妳一句想要定下來,我又撩落去,只有2個月妳又拿了6萬, 買+吃+醫美也花了7萬, 7-6-7=-6萬, 真心養不起,只能刪掉所有連絡方式,還欠的4萬就當送妳了......結論: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
女友是作業員 我是普考小公務員 薪水其實差不多(按照政府的平均收入來說,都算低薪) 女友也住家裡 我還在外租屋 現在碰到一個問題 討論婚後生活.... 女友說她彰化老家有個房子可以住(目前是她爸媽名下) 聽她說未來她大哥大姐各分到台北*1 中壢*1 然後彰化的是她的。 要我把工作調去彰化,她也去彰化廠,這樣就以後不用買房 只是去看過現場後發現,是沒水沒電且鋼筋外露那種,感覺整理起來跟裝潢 簡單說就是空殼廢墟,30年沒人住那種。 要搞到能住人,不是200萬以內可以搞定的。(小弟當過泥作,哥哥做衛浴,這方面略懂) 那女友說這筆錢我出,以後每個月給她爸媽兩萬元當房租房貸,以後我們可以住那邊。 就感覺不是很合理阿 第一個是我工作又不是說調就調,且我是桃園人,也有爸媽要顧。 第二個是先付200萬&每個月兩萬,那我乾脆桃園或其他縣市自己買,還稍微可以選地點跟自己喜歡的。還在自己名下或雙方共同持有!! 第三個是她在彰化不見得可以順利找到工作,因為我們都接近40歲,我很清楚她沒有專業且個性懶散,很多事情都要人伺候。 怎麼說比較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