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區海佃路向東轉入安通路五段,經常大量車佔停機慢車專用道,執法人員視若無睹。到底這樣有無違規?難道只要車輛有緊靠路邊,就可以佔用車道停車?馬路是用來交通的還是用來供人免費停車的?
什麼檢舉讓交通更美好,意義本質何在,快點跟我講,自己是員工勞工,幹嘛做些偷雞摸狗默默檢舉,要檢舉就大膽的檢舉吧,直接跑到檢舉人面前挑挑釁,我就是我檢舉的,你拿我沒輒,有本事打我啊,打人就是不對的,
有被噁心到,蟲子無處不在啊 真的吃飽很閒~ 一張凌晨1點多 一張下午3點 不過,問了警察 說沒畫線所以可以停在路邊 結果停路邊又被檢舉說擋路 這不是廢話嗎?巷子本來路就不大 不過因為沒畫線,所以我們可沒違法哦 真希望這位蟲子可以突然蹦的消失 反正沒人會傷心 氣死你氣死你,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