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2023/5/24 08:20 地點: 南港區向陽路 (南港往內湖方向) 偷拍橋下玉成國小家長接送小孩紅線暫停.. 連續兩周都可以看到這位仁兄在人行天橋上面偷拍.. 請各位接送的家長注意是否停在紅線上? 小心被檢舉了..
由於附近商家幾乎都因為被檢舉而接到罰單,對檢舉人早就恨得牙癢癢的,所以今日下午兩點多,該名檢舉達人持手機拍攝違規車輛時,立刻被注意到,一名男子衝上去,先是踹他一腳,接下來又攻擊檢舉達人的頭部、臉部,打得他滿臉鮮血,他不敵對方凌厲攻勢,逃到附近騎樓,最後因商家報警,警網抵達後,將衝突雙方帶回派出所。 這時警方才查出,原來檢舉達人是自家同事,警方強調,他是以個人身份、利用下班時間,到恆春鎮中正路蒐證,並將照片依一般民眾管道,寄到分局交通組,並非自己穿著便服開單告發。 屏東警方強調,對於交通違規,民眾有權利檢舉,只要蒐證屬實,警方就得開單,縣警局表示,民眾不應該對「檢舉達人」攻擊、若造成被害人身體傷害,將依法偵辦,絕不寬貸。
這起衝突發生在林園區一個社區型透天厝,一名灰色上衣男子被眾人團團圍住,居民先是質問為何他要不斷檢舉,沒想到對方回嗆,雙方一言不合上演全武行,灰衣男不敵5、6名男子飽以老拳,被打得滿臉血,衣服還被撕裂,一旁灰衣男母親大聲高喊:「什麼事不能好好講嗎?」但一群人火氣上來,根本聽不進去,還是不斷朝灰衣男一陣猛打。 警方到達現場時,打人群眾已經離去,剩下當地里長和這家人爭論。居民會這麼生氣,是因為男子頻頻檢舉社區民眾違規事項,引發眾怒,警方現場告誡不能動用私刑,而灰衣男事後也不願提出告訴,才就此作罷。
因劉男檢舉太過頻繁,且部分影片的情況過於雷同,讓稽查人員起了疑心。經檢調人員搜查發現,劉男所用的剪輯軟體有預設自製口水和香菸的圖檔,其中40支影片有後製,而且均使用圖檔。 新北地院審理時,劉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原始檔案過大,不符合環保局要求的格式,才後製擷取所需片段,至於口水只是靜態的標籤軌影像,以便歸檔和標記重點片段。 但法務部調查局鑑定後,確認影片有經過編輯和重新編碼,已非原始拍攝影像,且口水解析度、弧度和出現到消失的時間均一致,並有嵌入口水的圖檔。 多名受害的被檢舉人出面舉證,各別稱「如果真要吐痰會吐到衣服」「我不可能在騎機車時吐痰」「以影片中角度應該會吐到自己,而且也不應該飛那麼遠」,還有被檢舉人表示自己在吃檳榔,要吐也是吐出紅色的檳榔汁才對。 法官認為,被檢舉人並無違規,卻遭劉姓檢舉達人變造影片以領取獎金,嚴重影響他人權益和我國公務機關審核案檢舉案件的正確性,劉男事後又矢口否認犯行,相當不可取,因此依行使變造準私文書論40罪,每罪處3月不等的刑期,合併執行2年,可易科罰金73萬元。
此人在110年九月14下午三點半 違規停車在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人行道上,下車去偷拍別人違規的機車,短短三分鐘拍了十幾台機車,我看不下去,也送他二張罰單,爽。請有收到罰單的,知道是誰拍你的就好!
台中市一名「檢舉神人」在1個小時又44分鐘內,居然直擊17件交通違規,而且警方接獲檢舉後,經過查證違規屬實,依法開出紅單。這位當事人將行車畫面,分享到網路社群,讓不少網友驚呼稱他是「國庫超人」,但也有人認為,「沒必要這樣。」 「沒戴安全帽、違停」通通檢舉 警獲報依法開罰 當事人沿途經過北屯區、北區、西區、新社區,在1小時44分鐘內直擊17件違規,並依法檢舉全都成案,而這名的「檢舉達人」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捕捉到,騎士未戴安全帽、交叉路口車輛違停等道路違規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