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衝突發生在林園區一個社區型透天厝,一名灰色上衣男子被眾人團團圍住,居民先是質問為何他要不斷檢舉,沒想到對方回嗆,雙方一言不合上演全武行,灰衣男不敵5、6名男子飽以老拳,被打得滿臉血,衣服還被撕裂,一旁灰衣男母親大聲高喊:「什麼事不能好好講嗎?」但一群人火氣上來,根本聽不進去,還是不斷朝灰衣男一陣猛打。 警方到達現場時,打人群眾已經離去,剩下當地里長和這家人爭論。居民會這麼生氣,是因為男子頻頻檢舉社區民眾違規事項,引發眾怒,警方現場告誡不能動用私刑,而灰衣男事後也不願提出告訴,才就此作罷。
早餐4份吃完要求再給2份也不收費提供了,最後得到「沒暖氣、早餐普通、後悔入住」的負評。要什麼樣的品質請花什麼樣的錢,就算免費讓你住你也是嫌,為了給負評而勉強自己訂房,真是辛苦你了。
晚上有致電過去詢問大概幾點到會館 但多次打去根本沒人接 甚至到了晚上九點多 我還打去問平台客人到底有沒有要來 平台告知會用郵件跟電話通知 結果快十點老娘都要下班了 才跟我說再15分鐘就要到了 我說周小姐啊 妳晚到就算了 妳還說妳訂的是湖景房不是四個單人床 請問一下到底乾我什麼事?! 都幾點了還說要湖景房是啥小!? 自己訂房自己負責好嗎??? 如果不確定下次請先打電話來確認 不要在那邊把錯怪到別人頭上 自己愛用平台撿便宜就要知道風險本來就很大 這麼晚到就去洗洗睡了還在那邊湖景 湖景你阿嬤累 掂掂啦
一個月過去,信用卡被扣款,飯店裝傻收錢,人沒到錢照刷,哪怕取消訂單,錢仍然賺,問題錯在訂房網,飯店只是賣房不買帳,有事請你自己看著辦。 一通電話十分過,訂房客服遲遲查,確認錯誤還需等,兩天要你靜待回覆,消費者權益像笑話。
因劉男檢舉太過頻繁,且部分影片的情況過於雷同,讓稽查人員起了疑心。經檢調人員搜查發現,劉男所用的剪輯軟體有預設自製口水和香菸的圖檔,其中40支影片有後製,而且均使用圖檔。 新北地院審理時,劉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原始檔案過大,不符合環保局要求的格式,才後製擷取所需片段,至於口水只是靜態的標籤軌影像,以便歸檔和標記重點片段。 但法務部調查局鑑定後,確認影片有經過編輯和重新編碼,已非原始拍攝影像,且口水解析度、弧度和出現到消失的時間均一致,並有嵌入口水的圖檔。 多名受害的被檢舉人出面舉證,各別稱「如果真要吐痰會吐到衣服」「我不可能在騎機車時吐痰」「以影片中角度應該會吐到自己,而且也不應該飛那麼遠」,還有被檢舉人表示自己在吃檳榔,要吐也是吐出紅色的檳榔汁才對。 法官認為,被檢舉人並無違規,卻遭劉姓檢舉達人變造影片以領取獎金,嚴重影響他人權益和我國公務機關審核案檢舉案件的正確性,劉男事後又矢口否認犯行,相當不可取,因此依行使變造準私文書論40罪,每罪處3月不等的刑期,合併執行2年,可易科罰金73萬元。
1.蓮蓬頭還會往內噴水,一開始使用的時候都將衣服噴濕。 2.廁所洗手台剛入住時,光洗手的時候就幾乎是堵塞的狀態,很久才會慢慢流光。 3.冰箱也只有維持溫度(體感大約十度左右),沒有很冰。 4.電視很小,且很多低頻的時候還會爆音。 5.熱水不穩定,第一天要洗澡時第三個人的時候突然沒熱水,我們弄了半小時左右熱水才回來。(雖然浴室門口有些使用熱水步驟,但還是會沒熱水) (以上指控,我們後來有去看過訂房網站上的評論,某些點也是不少人有相同反映,表示房東根本沒扌丁算改善) 1-4本來都是小事,想說就還算可以接受,不是無法克服的事情 但直到冬天晚上洗澡突然沒熱水,這點令我們無法接受,加上先前的不良體驗,讓我們決定跟房東談退房 想說都住一天了,要求全退也是有點說不過去,所以談的是希望可以退我們一天的費用 不然至少房東來處理這件事情,我們也就繼續住下去 結果半夜傳訊息給房東(當天是跨年,我們也是發現沒熱水的當下就先傳訊息,以免訊息太晚讓房東看到),房東隔天早上分兩段已讀,後面就直接不讀了,看起來房東不扌丁算讓我們退費,也就摸摸鼻子住完兩天) 結果本來想說
服務人員劈頭問有看過官網了嗎??對方意思是官網價格與電話電話價格是一樣的 但因疫情後人員尚未補足,擔心如電話訂房後又有退房需求 可能因為人員忙錄而未能接起電話,影響顧客權益…劈哩啪啦講了一大堆 我直白解釋"你官網訂就好,別電話來吵!!" 居於禮貌,我耐心的讓他念完 房價問題也不正面回應 最後,我依然不知道房價,當然也沒訂到房!! 最後衷心謝謝X樹的服務人員,據實以告人員不足之事實... 大家記得要去X樹官網訂就好!!別造成服務人員的負擔 對網路不熟悉的人,只好找其他住宿 啊!!我忘了,他們現在人員不足,請大家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