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張罰單!讓我極其不爽及火大⋯ 日前⋯有一台車在下快速道路閘道跨越槽化線!變換車道⋯硬擠進我的車道!害我踩了急煞!我向對方鳴了多次喇叭⋯在閘道中對方車速放得很慢!靠邊停!我就開到他旁邊!放下車窗要罵他怎麼這樣開車!他完全不理我⋯我就從他旁邊開走了! 結果那傢伙居然檢舉我閘道超車! 幹⋯天地相反了!我沒檢舉他他居然檢舉我⋯ 我收到罰單後!要調我行車記錄器資料⋯17天前的事行車記錄器資料已經被蓋掉⋯超嘔!超幹! 我還是回去提起申訴!不知道能否成功! 4/11各位⋯小弟我申訴成功了!
紅燈還站在路中間,車子過去會被檢舉,重罰6000。 只能讓他,這樣的法律合理嗎!! 請廢除路人帝王條款,行人闖紅燈被撞,自負全責!! 為保護當事人,載圖去掉部份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