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故意放慢車速在後面尾隨的車輛<br />檢舉魔人就雙標仔阿<br />路上十個有行車紀錄器就九個愛違規<br />這不是雙標是什麼?<br />最好笑的是寫信給行政院反映台灣交通跟檢舉魔人問題<br />行政院還會踢皮球,踢到地方政府直接當垃圾處理掉<br />所以這國家還有救嗎?
首先爆料的目的在於給大家思考現行的交通規則是否合理且有效降低事故 有多少個是屬於不合理的 就如同封閉道路要打方向燈一樣 如果真的有天天開車的應該就能體會 圖一樣留著 留言中有人有給到判罰答案 有人只是嘴砲 有人只是空虛想吵架 結論:以現行法規 停止線只有一條在機車停等區前 但機車停等區只能停非重機類的機車 。判罰標準 紅燈時 前輪未進去停等區 若進入則判罰 依照我當時狀況 我怎樣都會被罰 急煞不是我的選項 我寧可交錢也不會製造車禍 (我開了十多年還沒有發生有我任何一點肇責的車禍) 被罰就罰 重點是這是不是個陷阱 難道大家喜歡在黃燈重踩煞車玩ABS?有在開車的自己思考 交通法規的用意在於降低事故 減少死亡 而今交通部本末倒置 改來改去的法規 喊著降低事故的口號 統計上卻沒有任何改善 反而還增加了不少死亡車禍 面對統計學的結果也是閉著眼睛 (反正台灣人不擅思考 喜歡聽口號 喊得大聲就贏了) 早就有新聞報導台灣交通已退步亞洲國家後段班 從留言我就知道為什麼了 最後請大家在心裡做個選擇 你會選擇讓誰開在你的周圍 1.不理會對事故沒幫助規則 會違規但不會撞到你造成事故 2.只知道不要被罰 然後會撞到你造成事故 P.s
不懂,為什麼有些人不喜歡當人,喜歡當畜生 我一直講過很多次 這不是一個鼓勵大家違規的社團 我們反的是病態式的檢舉 跟蹤式的檢舉,報復式的檢舉.... 非蓄意或無關緊要的小違規,用提醒代替檢舉 所以我貼文一定會在後面標註遵守交通規則 別讓檢舉達人有機可乘 有團員說團裡有內鬼,說實話我覺得這很正常 也反映出這些不良檢舉方式的病態 來截圖去貼在你們的社團來取笑很好玩?? 抱歉,政府注意到這罰責的問題了 可憐這位被檢舉的用路人,真的要注意交通安全
交通規則是人制定的,規則的目的是防止影響交通,或是不守規矩的人影響到他人。 但是檢舉達人變成魔人,嚴重影響到國民行車.居住的權利,我在疫情期間收到罸單,是在晚上9點後行人稀少, 只為到對面的全聯買個泡麵就走,老公還在車上等我,10分鐘我就出來了,車是在紅線,前後也全是紅線旁邊是公園, 但非轉彎處非主幹道,但老公在車上忘了閃紅燈,被魔人背後車身照了一張。我被罸的一肚子氣,不知影響了什麼交通,無人無車, 只是法律的規定鼓勵了魔人來搶錢。警察開單有時還有法,理,人情,狀况來開單,檢舉魔人却是鑽法律漏洞以此為生的變態產物。 希望政府及立法院廢除檢舉達人制度。
我加入了反不良檢舉魔人是因不良檢舉會影響行車安全,照相的人會分心,被照的人會恐懼,希望檢舉達人將檢舉放在真正影響交通妨害交通的事件上,台灣街道到處是紅線,行車中難免有視線不及的地方,交通規則我個人認為確有不足之地,主要幹道,非主要幹道,路段臨停都應有所不同,紅線不能停車不應全部一樣,例如母親開車,貝比有狀況,有臨停處嗎?紅黄線有些地方清楚,有些不清,有的臨停根本不知前面有公車站牌,照交通規則照相開罸單,開都開不完,變成了搶錢。所以檢舉達人不要亂照相,去照那些真正影響交通的人,才不會變成魔人,全民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