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為什麼有些人不喜歡當人,喜歡當畜生 我一直講過很多次 這不是一個鼓勵大家違規的社團 我們反的是病態式的檢舉 跟蹤式的檢舉,報復式的檢舉.... 非蓄意或無關緊要的小違規,用提醒代替檢舉 所以我貼文一定會在後面標註遵守交通規則 別讓檢舉達人有機可乘 有團員說團裡有內鬼,說實話我覺得這很正常 也反映出這些不良檢舉方式的病態 來截圖去貼在你們的社團來取笑很好玩?? 抱歉,政府注意到這罰責的問題了 可憐這位被檢舉的用路人,真的要注意交通安全
交通規則是人制定的,規則的目的是防止影響交通,或是不守規矩的人影響到他人。 但是檢舉達人變成魔人,嚴重影響到國民行車.居住的權利,我在疫情期間收到罸單,是在晚上9點後行人稀少, 只為到對面的全聯買個泡麵就走,老公還在車上等我,10分鐘我就出來了,車是在紅線,前後也全是紅線旁邊是公園, 但非轉彎處非主幹道,但老公在車上忘了閃紅燈,被魔人背後車身照了一張。我被罸的一肚子氣,不知影響了什麼交通,無人無車, 只是法律的規定鼓勵了魔人來搶錢。警察開單有時還有法,理,人情,狀况來開單,檢舉魔人却是鑽法律漏洞以此為生的變態產物。 希望政府及立法院廢除檢舉達人制度。
我加入了反不良檢舉魔人是因不良檢舉會影響行車安全,照相的人會分心,被照的人會恐懼,希望檢舉達人將檢舉放在真正影響交通妨害交通的事件上,台灣街道到處是紅線,行車中難免有視線不及的地方,交通規則我個人認為確有不足之地,主要幹道,非主要幹道,路段臨停都應有所不同,紅線不能停車不應全部一樣,例如母親開車,貝比有狀況,有臨停處嗎?紅黄線有些地方清楚,有些不清,有的臨停根本不知前面有公車站牌,照交通規則照相開罸單,開都開不完,變成了搶錢。所以檢舉達人不要亂照相,去照那些真正影響交通的人,才不會變成魔人,全民唾棄。
6月30日起車輛未停讓行人最高罰6千元,但最近台南一名計程車駕駛在路口等待13秒,仍被員警開罰,職業駕駛團體揚言明年選舉日罷工,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為此今(28)日赴交通部協商達成4點共識,並提出限制每年每人可檢舉件數、推動立院明年修法,交通部對此表示尊重,持續與職業駕駛溝通。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今上午前往交通部,與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警政署,進行一個多小時的討論,針對台南計程車遭不禮讓行人取締的問題達成初步共識,包括警方會慎重檢視該案件,若被檢舉人申訴會依據影相紀錄各種角度解析給予合理適當處分。 還有交通部積極著手規劃宣導行人正確用路觀念;交通部與警政署同步宣導計程車乘客的正確上車地點避免司機遭殃;責成各縣市地方政府的交通局、處加快腳步設置黃線進度等內容。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表示,道路規畫要有完整性,交通部已要求地方政府盤點畫設臨停黃線之外,也希望設計給計程車、貨車停放的避車彎,不會影響後方車流也能解決併排違停的問題。 劉鴻璋說,近年來檢舉制度引發爭議甚至造成社會對立,未來向立法院提出訴求針對檢舉制度進行研議修法,限制民眾每年每人可檢舉案件數量。交通部表示,檢舉個案視狀況檢討處分,








